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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林菲菲如愿以偿地吃到了肉,小反派不会做红烧兔肉,只是把兔子简单地配着野菜炒了一下,除了盐之外,也没有放什么调料,虽然味道差强人意,但是林菲菲还是很满足。
“中午炒了一半,剩下的晚上吃吧。”林菲菲这次没有控制饮食,放开肚皮吃了个饱。
她是属于那种碰到好吃的就吃到撑,不喜欢吃的一点儿都不碰的性子。
“今天不是刚吃过嘛,剩下的腌起来以后吃。”肉是个好东西,不能一下就霍霍完了。
这个年代的人就是这样,有什么好东西都要想办法留着,尽可能吃得久一些,沈卫南也不能免俗。
再说他小小年纪就分家,和家里人说是断绝关系也不为过,做什么都要精打细算。
沈卫南这次也吃了不少,他也好久没吃肉了,上次吃肉的时间他已经记不起来了,时间有点久远了。
“沈卫南,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小抠!”口腹之欲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,林菲菲气得跳脚,当即撅着嘴埋汰沈卫南。
“你这婆娘嘴咋这么馋,中午过过瘾还不够,我炒了半只呢!”沈卫南皱了皱眉道,心想这婆娘就不懂得过日子。
“哼,我不管,我就要吃肉,我不吃咸菜,好难吃!”林菲菲可不管,她不是这个年代的人,理解不了沈卫南的打算,现在就像个愿望得不到满足的小姑娘。
记忆中她有什么喜欢的东西,爸爸妈妈不买,她只要坐在地上哭着不走,最后肯定就如愿了。
林菲菲没有吃过苦,现在就像个熊孩子一样控诉:“不行,这兔子是我抓的。”
说完得意地看着沈卫南,眼神里还透露出深层的意思:这兔子是我抓的,只有我才能决定。
“不行。”沈卫南无情地拒绝了。
“你怎么这样啊,怎么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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