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价妻约,四爷请自重

第170章 换房间【1 / 2】

天才一秒记住【151看书网】地址:151kanshu.com

沐舒影顺着人群中的视线抬眼望去,目光落在莫霜手上提着的礼品袋,那是四爷给莫霜买的戒指吗?

沈俊杰拿着房卡转身,“四爷,您的房卡,这张是莫小姐的。”

沈俊杰手上的房卡号特意拿着两张相隔甚远的房间号,一间在走廊尽头,一间在电梯附近,他笑得纯良无害,四爷,我就只能帮你到这里了。

拿给两人房卡之后,沈俊杰又拿着另一张房卡递到沐舒影眼前,“沐小姐这是你的房卡,在四爷对面。”

至于沈俊杰也就和四爷隔了两个房间。

沐舒影拿过房卡低声道了一句,“谢谢你,沈助理。”

莫霜跟在四爷身旁,撩了撩披在身前乌黑的直发,“黎洺,你的房间号是多少啊?我是1502。”

御黎洺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房卡,1520,莫霜侧过头,御黎洺却将房卡收了起来,莫霜遗憾的收回目光,“黎洺,那我们上去吧,这个点想必你也累了。”

御黎洺还没有来得及回答,身侧窈窕的身影从两人一旁目不斜视的经过,连多余的目光都没有施舍在两人身上,女人完美下颌线整体微微上翘,从下嘴唇的唇瓣开始微微向内凹陷成令人爱不释手的美人窝,再接上圆润的弧度,立体精致的五官犹如瓷娃娃,清冷的眸子直视前方,留下一阵女子独特的清香,并不是特意调制的香味,反而更像是女子自然的馨香。

细白的一截手腕上推着行李箱,御黎洺的眸子幽暗不定,随后长腿也迈向了电梯。

莫霜提着手中的礼品袋,她是第一次见到敢给黎洺脸色看的人,况且黎洺并没有发怒,反倒饶有兴趣的模样,这个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?莫莹这个小丫头一定瞒了她什么,莫霜在原地思索了片刻,男人的身影已经快进了电梯,她快步跟上去,匆匆赶上电梯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小说推荐:《1981:开局带女知青吃鸡》《穿越后我还是戴黄盔穿黄袍》《成婚三年,世子掐腰哄我改嫁》《塞北风云》《重回1982小渔村》【破趣阁】《随母改嫁后,兄长他蓄谋已久》《战锤40k灰烬编年史》《妻心似刀》《我在修仙界大器晚成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人气小说推荐More+

斯文败类
斯文败类
变态vs疯子,天生一对坏种。高亮提示:攻心理变态,受性格扭曲,两人关系不平等,仇野x钟煦,控党慎入。HE。钟煦最后悔的,就是推开了地下室那道常年上锁的门。遍布各个角落的猩红摄像头指示灯,如同来自地狱的恶魔之眼,密集的令他脊背发麻。“啊,真不乖。”后背传来一声轻巧的责备。钟煦不禁打了个冷战。他听到那个向来温柔的声音略带苦恼地说:“被发现了,怎么办呢?”……后来,他终于“得救”,所有人都在告诉他:“你
狮子歌歌
我真没想当反派啊!
我真没想当反派啊!
-狗血沙雕文大小姐受小狼狗攻-下本开《都死遁了,要什么火葬场》,沙雕小甜饼,戳专栏就有,求收藏~唐明奚穿越到一本废物男主逆袭的小说中,成了男主的发妻小说里,为了羞辱男主,发妻百般折磨他、殴打他,最后被男主折断手脚,扔进大海,万鲨撕咬穿越过来的唐明奚:……当然是抓紧时间抱男主大腿啊!对他好,给他吃,送他穿,成为他心中的白月光!然而:“禀告唐少,叶珩已经在暴雪里跪了一天一夜了!”“禀告唐少,叶珩已经被
三千风雪
囚爱
囚爱
只因一张相似的脸,她被恶魔囚禁身下。男人扬起眼角邪魅的眼神,勾起凉薄的唇,不顾女人满眼的恐惧,修长手指缓缓挑开她的衣衫,无情的挑逗,这是恶魔的索取,也是报复!一夜欢爱,她不得为了一段虚假的爱而甘愿被恶魔禁锢,任由他将自己困在他精心设计的复仇牢笼里予取予求,生不如死。然而真相大白后恶魔才发现他…
聚散依依
春莺啭
春莺啭
姚馥之出身士族大家,自幼习得出神入化的医术,在大漠偶遇左将军顾昀。顾昀出身京城勋贵顾氏,是开朝以来最年轻的列侯,与另一位闻名天下的美男子谢臻并称“东洲明珠西京玉”。朝廷征讨犯边的西羯,主帅病倒,顾昀听说附近的涂邑有良医,亲自赶往请医,却与年轻的女神医姚馥之刚见面就闹得不愉快。顾昀对姚馥之猜疑防备,却在相处中对她暗生钦慕。二人彼此暗生好感,却因故不得不分别,不久各自回京。姚馥之儿时青梅竹马的玩伴谢臻
海青拿天鹅
一婚还比一婚高
一婚还比一婚高
“真钰,我妈说房子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,让——让双方家长再见见面,看看——再添置些什么东西。”夏真钰听着手机里李巍有些结巴的声音暗自叹了口气。“我正在外面和丽丽吃饭呢,等会我过一趟吧。”说完不等对方再回答就挂了电话,看着坐在对面的高梅丽一脸无奈。“是不是他妈又要让你买什么东西了?他们家还有完没完了,就买了婚房再装个修,家电家具全是你家往里添的,再说了那房子还是婚前财产,怎么那么会算计啊?”高梅丽对于
晨雾的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