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3、代芙蓉!
我再次环视现场,深吸口气,仔细考虑这里面的古怪之处,凶手不嫌费事自带颜料和篮球,用这样残忍的方式将受害人杀死,又把现场弄成这个样子,看上去匪夷所思,但有前面几桩案子做铺垫,就不那么难理解了——他们必须用这样的方式,来表达复仇的意思。
必须把现场弄得跟曾经发生过某桩命案一样。
即使不能一模一样也至少要差不多,要在最大程度上复原。
跟“开膛案”一样,都是必须,对执行者来说再困难再下不去手也得硬着头皮干。
因为“必须”。
我对复仇的判断越来越坚定,再看老懒的目光,就有点不屑了,他肯定还在坚持他的反社会人格论。
老懒问我以前到底在哪里见过这个现场。
问这话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大门的方向,说:“就算你没蒙我,以前真的发生过同样的案件,也肯定不是在乾州,你想,刘毅民是土生土长的乾州人,又当了三十年的警察,他没觉得这个现场很面熟。而且,也肯定不会是在江城,付宇新来乾州之前是在江城,听说是从底层爬起的,年头也应该不少,他也没觉得眼熟。所以,你只要想你在别的城市接触过命案,就很好回忆了。”
他这是在帮我做记忆启发,可是没用。
我跟他说:“我记忆里是有这个画面,但我肯定没有亲自在现场过,所以那个画面只可能来自画、照片,或者文字一类的材料。”
说到这里,我心里突一下跳,对,文字,我刚才没考虑过文字的情况,也许我在哪里读过一段描述这个现场的文字。
对,文字描述的可能性很大。
因为我对眼前这画面的熟悉感并不是直接的,而是间接的,既然间接获取又能达到如此强烈的画面感,最有可能就是文字。有人曾经详细描述过这样一个命案现场,环境是怎样的,光线是怎样的,尸体是怎样的,诸如此类。优秀的文字能激发人的想象力,激发出潜在的构图能力,所以我脑子里就有一幅和眼前这幕十分十分像的画。
那会是哪里呢?报纸?杂志?还是悬疑小说?太混乱,真的太混乱,我活得太久了,看过的书和材料又多,脑子里塞满有用没用的东西,估计跟个硬盘很大文件夹分类又不明晰的电脑差不多,一时要从中精准找出点什么东西来真的很困难,特抓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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